【邏輯要點】 聯考邏輯必背考點

2024-12-10 17:17:47 編輯:華杰鄭州MBA培訓班 關注:

直言命題

1.矛盾關系: 全肯與特否;全否與特肯;單肯與單否。


2.下反對(至少一真):特肯與特否


3.給出全稱或單稱命題為真,判斷其他命題真假,按常識去做即可。


給出特稱命題為真,其矛盾命題為假,其他命題不能確定真假。


4.直言命題的負命題轉化:(排除法)


負命題就是否定一個命題后得到的命題;直言命題的負命題等值于其矛盾命題。


命題的負命題轉化成等價命題方式:


去掉“并非”后


(1)全稱變特稱,特稱變全稱(主項及謂項中量詞否定后均改變)


(2)肯定變否定,否定便肯定(僅變聯項)


5.真假話推理做題步驟

首先找矛盾或下反對(至少一真),其次判斷其他命題真假,然后再判斷矛盾或下反對命題的真假,再往下推理即可。



模態命題

不可能P等價于必然非P; 不必然P等價于可能不P。


模態命題負命題等價命題轉化方式為:(排除法)


去掉“不”或“并非”后


可能變成必然,必然變成可能,P變成非P



三段論

三個項: 小項S:結論的主項; 大項P:結論的謂項;


中項M:兩前提中的共同項;(或結論中沒有出現的項)


兩個前提:大前提:大項在其中出現的前提; 小前提:小項在其中出現的前提。


1.三段論的格:中項的位置,共四種(兩主,兩謂,及一主一謂兩種)


2.三段論的式:大前提,小前提和結論三個直言命題不同種類的構成的形式為三段論的式。


3.三段論推理規則


特稱:兩特無結,一前特則結特。


否定:兩否無結,一前否?結否。(兩前肯?結肯)


中項:至少周延一次;


直言命題的周延性判斷規則


(1) 全稱命題的主項都是周延的;


(2) 特稱命題的主項都是不周延的;


(3) 肯定命題的謂項都是不周延的;


(4) 否定命題的謂項都是周延的。


4.三段論題型


I、補充前提:利用推理規則,采用排除法做題。


II、結構比較:排除法。


(1)排除非三段論選項,


(2)排除前提命題種類明顯不同的選項


(3)再排除中項位置明顯不同的選項


(4)最后比較小前提形式,與題干不同的排除。


III、推結論:


(1)題干中直言命題全為肯定,問以下哪項為真,除了?


直接找否定的選項選出即為答案,注意排除雙重否定迷惑選項。


(2)題干中直言命題有否定:采用畫圖法


首先畫全稱,特稱畫成交叉,不確定是否相交的畫成不相交。


(題干中有特稱,考點在交集,注意交集表達,如果無特稱,考點為全肯可能重合)


聯言命題:P且Q


負命題: 并非(p且q)等價于非p或非q


重點連結詞:和,但,逗號。



選言命題

1.相容選言命題 P或Q (或者P,或者Q)


負命題:并非P且Q=== 非P或非Q。


相容選言推理:


p或者q p或者q


既然(如果)非p 既然(如果)非q


所以q 所以p


否定一部分選言支,則推出肯定另一部分選言支。


2.不相容選言命題 要么P,要么Q


負命題:并非(要么P,要么Q)===(P并且Q)或者(非P并且非Q)。


假言命題

1.充分條件如果P則Q


負命題:P且非Q


推理: P Q (肯前式) 非Q 非P(否后式)


2.必要條件只有P才Q


負命題:非P且Q


推理: 非 P 非 Q(否前式) Q P(肯后式)


注意:解題時,如果不熟練必要條件,可先把必要條件轉換成充分條件。


3.重點聯結詞: 只要,必須,除非



論證的假設、加強、削弱評價

1、歸納論證

從以下三點對論證進行評價、加強、削弱、假設


(1)數量(2)代表性(3)反例


2.類比論證


評價論證,要看是否可比;


削弱則要說明不可比(說明本質屬性不同);


假設和加強則要說明可比(說明本質性相同或相似)。


3.因果論證


(1)因A→果B


削弱: A和B無必然聯系 ,有其他因素影響B的發生。


加強、假設:A和B有必然聯系 ,沒有其他因素影響B的發生。


(2)結果B→原因A, 或 A,B相關→因為A所以B


削弱: 加強、假設


因果倒置 不是因果倒置


因果無關 因果相關


有他因 無他因


無因有果 無因無果


4.措施論證


削弱: 加強、假設


(1)措施不可行 (1)措施可行


(2)措施達不到目的 (2)措施可達到目的


(3)措施無意義(明顯弊大于利) (3)措施有意義(明顯利大于弊)


出現其他措施,較小的副作用以及其他目的選項一般為迷惑性選項。


5.對比論證


假設、加強、削弱、評價從以下四點進行


(1)因果(要先找到因和果,按前面因果論證進行假設、加強和削弱)


(2)是否可比加強、假設:說明可比(一般是說明相比較的兩組對象本質屬性相同、類似、差不多)


削弱:說明不可比(一般說明相比較的兩組對象本質屬性不同)


(3)不同具體


(4)構造對比


例如:


A組和B組兩組同學,A組參加輔導班,B組不參加輔導班,3個月后,參加輔導的A組同學比不參加輔導的B組同學平均分高20分,因此,輔導有利于提高成績。


(1)因果


以上論證假設的因果關系為因為參加輔導班所以成績高。首先可對該因果關系進行支持和削弱。(具體方法參考因果論證)


(2)是否可比


如果A組和B組同學基礎不同,則二者不可比,削弱題干論證。


如果A組和B組同學基礎差不多,則支持題干論證。


(3)不同具體


如果A組比B組同學基礎好,則削弱題干論證。


如果A組比B組同學基礎差,則支持題干論證。


(4)構造對比


支持:如果A組同學不參加輔導,成績不會這么高。


如果B組同學參加輔導,成績不會這么差。


削弱:如果A組同學不參加輔導,成績也會這么高。


如果B組同學參加輔導,成績也會這么差。